慈善与家族信托
慈善與家族信託,可以一起安排嗎?
梁穎雯
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會員
最近,很多人都說我們需要長期多做一些青少年的工作,讓他們可以多理解世情,理解自己所做的前因後果,並為自己的成長做出承擔,以及最好的準備和發展。而從信託與傳承的角度來說,我們是不是也有一些事情可以做呢?
其實,信託除了用作家族財富傳承以外,也常被用於慈善用途。當然,也可以考慮捐贈予青少年相關的機構(如保良局),以促進他們的德育培訓,多理解良好的道德價值觀。那信託應該用什麼形式分派給慈善機構呢?一般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法:
1. 在傳統的家族信託安排裡,把慈善機構列為信託的受益人之一:除了分派給家人以外,可以定期給慈善機構做捐款。
2. 在做遺產安排的時候,也可以考慮購買人壽保單,並讓慈善機構成為保單的受益人,透過杠杆,把比較大額的理賠金捐予慈善機構。如果不放心一次把大金額的保單理賠金給予慈善機構,還可以考慮成立備用信託,作為保單的受益人,然後在保單理賠後資金放進信託,根據成立人的意願,一步一步分批的把慈善捐款給予一個,甚至多個慈善機構。
3. 某些具規模的家族也會考慮成立家族辦公室,安排家庭的世代傳承規劃。當中,除了給家族後人資產傳承的信託外,也會成立為慈善專用的信託,並成立慈善委員會,決定慈善基金的用途。
在家族傳承的過程中,除了金融類資產的傳承、家族的價值觀、家庭與家族裡的道德準則和處事方法,皆需要傳承,並可以體現在父母輩與老師的身體力行和言傳身教上。良好的道德價值觀不可能一天建立,必須依靠多方成員的共同努力,人人建設,世代弘揚。祝願需要家族傳承的大家一起努力,弘揚優良中國傳統文化與價值觀,傳遞正能量,讓香港成為一個更加美好、有承擔、有成長的好都市。
(文章為筆者個人意見)
(675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