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巧生律師 藍巧生律師 (副理事長 / 中國事務組負責人) 藍巧生先生是第四屆理事會副理事長兼中國事務組負責人, 2002年起至今一直在廣東金陽律師事務所從事法律服務,從業經驗已接近20年, 現為廣東金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、河源仲裁委員會仲裁員。 在廣東金陽律師事務所執業以來,一直為深圳市多家外資銀行、學校提供法律服務。 藍律師2016年加入總會,成為永久會員。 廣東金陽律師事務所同時是廣東省深圳市深圳公證處遺產管理人(機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