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巧生律師

藍巧生律師

(副理事長 / 中國事務組負責人)

 

藍巧生先生是第四屆理事會副理事長兼中國事務組負責人,

2002年起至今一直在廣東金陽律師事務所從事法律服務,從業經驗已接近20年,

現為廣東金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、河源仲裁委員會仲裁員。

在廣東金陽律師事務所執業以來,一直為深圳市多家外資銀行、學校提供法律服務。

藍律師2016年加入總會,成為永久會員。

廣東金陽律師事務所同時是廣東省深圳市深圳公證處遺產管理人(機構)。